根据省民宗委《关于组织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陕民宗发﹝2020﹞62号)文件精神,拟推荐咸阳市旬邑县马栏镇、礼泉县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街道办中宏社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信件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和举报公示单位、对象的问题。反映和举报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或电话。
受理单位:中共咸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受理电话:33210875
中共咸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1月13日